浙江执业药师可多点执业吗
1. 浙江省执业药师的定义
浙江省执业药师是指在浙江省内完成规定的药学专业教育、取得相应学历和学位,经过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,取得《执业药师证书》并在规定领域内从事药学专业工作的人员。
2. 浙江省执业药师的执业范围
浙江省执业药师的执业范围包括:
(1)在医疗机构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、药品检验机构、药品监管部门等单位从事与药学专业相关的工作;
(2)在药品零售企业、药品批发企业、药品储运企业等药品经营企业中从事与药学专业相关的工作;
(3)在药学专业相关的研究机构、教育机构、科研机构等从事与药学专业相关的工作。
3. 浙江省执业药师的多点执业
根据《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〈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执业药师行为的通知〉的通知》(浙卫发〔2019〕9号),浙江省执业药师可以在符合以下条件的情况下申请多点执业:
(1)在原单位工作满1年以上;
(2)未被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或者纪律处分;
(3)未被判刑或者被依法剥夺执业资格;
(4)在申请多点执业前,未被发现有违反执业规范行为的情况;
(5)符合多点执业所在单位对执业药师的其他要求。
4. 浙江省执业药师的多点执业申请流程
(1)填写《浙江省执业药师多点执业申请表》;
(2)提交原单位同意批准的申请材料;
(3)提交多点执业所在单位同意批准的申请材料;
(4)提交相关证明材料,如执业药师证书、学历证明等。
5. 浙江省执业药师的多点执业注意事项
(1)执业药师在多点执业期间,应当遵守执业规范,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;
(2)执业药师应当保证执业质量,不得因多点执业影响执业质量;
(3)执业药师应当按照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和个人所得税;
(4)执业药师应当按照规定向多点执业所在单位缴纳相应的管理费用。
6. 结语
浙江省执业药师可以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申请多点执业,但需要注意多点执业的申请流程和注意事项,以保证执业质量和合法合规。